人民日报点名陈安之“成功学”是毒鸡汤,害人家破人亡!你怎么看?
2008年,我供职的地产公司组织了一次陈安之的企业内训,当时公司所有中高层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我作为公司运营总监也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封闭式内训,据说每人费用是18888元。
陈安之口才很好,也特别会烘托气氛。可以说让你哭,你就哭。让你笑,你就笑。内训结束我以优异成绩获得第一名,同时也被陈安之招进团队,成为他团队的一名地产类++讲师。
在成为讲师前,我一直觉得安之团队很不错,很能激励人心,讲的都是干货。但是成为++讲师后,我才发现这一切都是骗人的。
一开始我自己做了几个地产销售类的主讲PPT,但是他们看了以后就让我更改,并说不需要讲什么销售和专业的东西。多写一些感恩的,能催人泪下的,能触动人心的东西。
后来陆陆续续在安之机构主讲了10次左右,拿到了5万多的报酬,然后我就离开了。因为这一切都是骗人的,和传销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洗脑。让你哭哭笑笑两三天,然后出门冷风一吹就……
2009年我认识了一个陈安之的弟子,35岁左右的年纪,我们都叫他童老师,提着一个黑色公文包,大步流星走路,每天都是西装革履,但好像也就那么一套。退休的老人在江边拍拍打打伸胳膊伸腰,正当壮年的童老师对着江水抑扬顿挫滔滔不绝,配合着表情和肢体动作,一遍又一遍的演练演讲,我偶尔路过,帮他纠正他那广式普通话的错误发音,他非常认真的用本子记下来。
有一天他送了几张票给我们办公室几个女孩子,说是他的同事在本市某大酒店开讲,每张票价值1200。
千人座位的会场稀稀拉拉的坐了几十号人,场面挺尴尬,但一点都不妨碍童老师认真做主持。演讲的是他两位同门师弟师妹,师弟口吃,但是很认真谦逊,台风还算稳健,只是没有什么是激情。师妹则截然相反,声音高亢,语速飞快,说到激动处还会尖着嗓子叫:“要不要给我一点掌声?”台下估计都是像我们一样免费来看的,所以不好一点面子不给。
童老师的稿子我见过,跟台上师弟说的相差无几,也跟大家在网络和音像产品上见到的有异曲同工之处。
已经烂大街的理念,比如“成功是可以复制的”“选择比努力更重要”“卖产品不如卖自己”“想成功很难,不成功更难”“ 想成功先发疯,头脑简单向前冲”等等,在他们嘴巴里重重复复,几乎看不到更新。
穿插的案例必不可少的是恩师陈安之屡经挫折,因为成功学27岁成为亿万富翁、卖雪佛莱汽车的乔.吉拉德的故事、一个业务员晚上十一点想起一个该打的电话,非得从被窝出来穿戴整齐才开始。
演讲的过程中,我的几位同事借故开溜了,最后场下就剩十来号人,我委婉地劝童老师改行,他说:“如果有人可以成功,那为什么不可以是我?”
周扬青的行为没有人觉得是犯法吗?
周扬青的行为没有人觉得是犯法吗?
不觉得。犯什么法了?
被曝光当事人如果觉得周扬青犯法,可以诉诸法律!如果罗志祥本人不提起诉讼,那么即便犯法,也是“民不告官不究”的事儿。
艺人靠名气生存。罗志祥的名气,是被他自己的渣男行为毁的,不是被周扬青毁的。他自己不做离谱的毁坏形象的事儿,谁能给他栽赃陷害不成?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践踏尊严”的,到底是谁?罗做了没尊严的事儿,居然有人来替他指责情感受害人践踏他的尊严,再脑残的粉丝,也不能这么好坏不分吧?
艺人享受公共资源,靠流量靠名气生存,就理应爱惜羽毛。面子是粉丝给的,脸是罗志祥自己丢的。
9年放纵一朝败露,只能怪罗志祥自己不检点无底线,没人有义务替他背锅。
至于周扬青的行为,我只想说“干得漂亮”!
犯不犯法,你我等吃瓜群众说了不算,罗如果去告,自有法律来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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