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察组第25集剧情介绍
你好,剧情是熊绍峰收受一千多万确有其事 米振东和童小娟再次提出离婚
熊绍峰告诉郑双雪,自己账上多了一千多万的钱,但他并不知道这件事,郑双雪认为他这样的确说不清楚。熊绍峰自己现在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他告诉郑双雪,冯森认为沈广军很有可能不是杀人凶手,一旦真相被揭穿,就等同于打了张友成的脸。现在张一苇进去了,郑双雪也顾不上九三零杀案人了。熊绍峰打算去找鲁春阳,毕竟那十万多波币是从他的网站上发给他的。经过这次电线爆炸事件,米振东由衷地佩服冯森,他让蒯远鹏向上申请,他要见家人。理由让众人啼笑皆非,他说他得了精神癌,已经活不了多久。黄四海把胡大军叫来,让他明天就以开始教训米振东。
剧情介绍巡回检察组
1、东川省“十大法治人物”表彰大会上,省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何树国突然遭遇本地“九三零杀人案”死刑罪犯家属发难。为了查明真相,省+++书记张友成委派检察官冯森作为省巡回检察组组长深入调查此案,冯森履职后因其不同以往的办案风格引发了争议。在“九三零案”重启调查的过程中,层层迷雾被渐渐揭开,冯森与驻监检察室主任罗欣然面对真相,不惧威胁,坚守自身的职业操守,对新时代检察官坚持人民正义的法律进行了新的诠释,维护了法律的神圣和权威。
2、《巡回检察组》是由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金盾影视中心、湖南广播电视台出品,李学政任总制片人,李路任总监制并执导,余飞编剧,于和伟、韩雪、冯雷、马元、韩童生、成泰燊、宋春丽、王海燕领衔主演的检察法治剧。
3、该剧以东川省巡回检察组组长冯森和驻监检察室主任罗欣然的调查行动为叙事主线,讲述了新时代检察官维护人民的正义和法律权威的故事。
《巡回检察组》中,边国立有没有权力直接逮捕冯森
《巡回检查组》是近期热播的一部电视剧,冯森是这部戏中的主角,也是男一号,是戏份最多的一个角色。
冯森是平远监狱检察室副主任,同时,被+++书记张友成任命为东川省巡回检查组组长。
在第36集中,边国立以参加乔逸的新书签售会保护乔逸为由,将冯森邀请到了签售会现场,并当场将冯森抓获铐了起来。
边国立抓捕冯森的原因,是因为冯森在去宋丽敏的超市找宋丽敏时,恰遇宋丽敏死亡。据冯森讲,宋丽敏是自己上吊自杀的。但是,当边国立进到超市时,看到了冯森掐宋丽敏脖子的场景。而且,冯森进超市前拿的执法记录仪也不知去向,冯森自己讲是弄丢了,而且当时执法记录仪也没有开启。但冯森确实存在杀害宋丽敏的嫌疑,边国立只能依法将冯森控制。
再说说边国立,他是东川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队长,同时,也是张友成任命的“9.30案”和“黄四海案”的专案组成员之一。
边国立和冯森都属于中层领导职位,但在专案组里,二人相当于平级。边国立是公安系统刑侦科的,而冯森是检察系统的。边国立有权利控制具有杀人嫌疑的冯森,这与二人的职位无关,而与工作性质有关。
不过,冯森只是具有杀害宋丽敏的嫌疑,但并没有切实的证据,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边国立也可以不控制冯森,只要24小时派人监视他的行踪即可。
但是,边国立肯定是无权逮捕冯森,因为只有具备充分的证据证明冯森杀害了宋丽敏,边国立获得批捕令,才可以正式逮捕冯森。
所以,尽管边国立给冯森带上了++,但并不意味着正式逮捕,只是暂时限制了冯森的自由,但如果找不到冯森杀人的证据,控制冯森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24小时。
当然,这只是电视剧而已,是虚构的情节,导演可以根据剧情要求边国立逮捕冯森,演员只能听从导演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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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剧《巡回检察组》越往后看越精彩。在第36集里面,巡回检察组组长冯森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戴上++抓走了,而“诱捕”他的人,正是9·30年谋杀案专案小组成员之一、东川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边国立。抓捕冯森的原因,是因为他与宋丽敏的死有关系。当时在现场唯一的人就是冯森,更要命的事,冯森借用的派出所李所长的执法记录仪,竟然不见了,冯森陷入了“有十张嘴也说不清楚”说不清楚的窘境。当然这是不是冯森为了办案的需要而自导自演的一场肥皂剧,暂且不论。重点讨论下面的话题。
边国立究竟有没有权力直接抓捕冯森呢?答案是: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这个权力的!何以见得?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理由:
①在没有确凿证据指向冯森就是杀人凶手时,冯森只能是个现场嫌疑人。边国立在公众场合给冯森戴上++押上警车,在执法程序上显然是不当的。除非是严正义亲自下的抓捕命令。
从剧情上看,是死者宋丽敏的家属胡雪娥和徐广顺打110报的案。因为涉案人的是冯森,所以派出所李所长做不了主,于是请求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边国立出面,然后利用乔逸新书发布会作了一个局,等于是“诱捕”了冯森。正如冯森所反问的那样:你打个电话,我过去不就成了,为何如此兴师动众?边国立的回答也是亮了:必须公开抓捕你!言下之意是要让那些人能看见。
在此之前,边国立他们已经对宋丽敏的进行了尸检,且就尸检的原因向胡雪娥和许广顺做了解释。凭现在的刑检技术,很短的时间内应该有了结果,边国立心里基本上清楚了。而边国立口口声声说是因为受害者家属报了警才抓冯森的。这个理由听起来好像很蹩脚。既然冯森只是一个嫌疑人,更不可能有逃跑的迹象,边国立如此兴师动众地抓捕冯森,显然是有悖常规的。
如果是省公安厅厅长严正义亲自下的抓捕命令,那就另当别论了。
②冯森作为巡回检察组的组长,最不济也是个正县级,或是副厅级干部,即便冯森真的犯罪了,公安部门也要按照程序上报,待上级部门批准后才能拘捕,这是基本的常识。
边国立这是什么级别呢?最低也是个正县级,如果资历够老的话,也可能是个副厅级。就是说边国立的级别和冯森的相当。那他就应该清楚,要公开抓捕一名副厅级或正县级干部,尤其是正在办案的检察官,那肯定是有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的,也就是必须先请示后执行。
第一,边国立应该在第一时间向省检察院检察长袁宏伟汇报,袁宏伟再向省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因为副厅级干部的管理权限在省委,即便是因为违法乱纪而查处,也是+++监委的事。边国主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就擅自做主把冯森抓了,边国立可能违反了程序!
第二,边国立应该向他的直接领导、省公安厅厅长严正义汇报。如果严厅长同意,边国主当然应该不折不扣的执行,对冯森撒了个善意的谎言,也是有苦衷的。
③边国立明明知道冯森是专案组成员之一,直接接受省委+++书记张又成的领导,边国立明明是能够猜得出这是冯森办案所采用的特殊手段,可是明知故犯。
边国立作为一名老刑警,明明知道冯森9·30专案组的成员之一,肩负着重任,又是直接受张又成领导的,怎么可能杀害重要证人宋丽敏呢?在抓捕冯森之前,最起码应该单独向张友成请示汇报。边国立为什么没有这样做呢?难道是故意遗忘了吗?反倒是,在冯森强烈要求下,边国立才押着冯森去见张又成,也是不合情理的。
边国立也是9·30专案组的成员之一,如此鲁莽行事,于情于理说不过去,总觉得这里头有什么猫腻。当然了,张又成和冯森是在联导演一场戏,也是为了查清案情的需要,凭借边国立的智商,也应该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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