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升旗手事迹、国旗和国歌都是国家的象征。升国旗、奏唱国歌是对学生进行生动具体的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严格按《国旗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具体应做到:
1、升旗仪式在每周一早晨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不举行);
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师生全体参加,整齐队伍(学生穿校服),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3、出旗由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护旗班随后列队,随乐声齐步走向旗杆,在场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4、升旗,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5、唱国歌,严肃认真,节奏准确,声音响亮;
6、每周一的升旗仪式要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国旗下讲话;
7、每日傍晚静校前,由升旗手降旗,降旗时旗帜不能落地,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8、每天升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在场师生肃立、脱帽、行礼。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9、升旗手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有升旗手事迹简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十三条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
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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