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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法定结婚年龄低保
- 2、法定结婚年龄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法定结婚年龄低保
我国法定年龄结婚并没有相关的低保政策,我国男性法定结婚年龄是不早于22岁,女性法定结婚年龄是不早于20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我国民法典,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当事人申请结婚的,我国民政局将拒绝办理结婚登记。
若双方私自同居,并以夫妻名义生活,即使形成事实婚姻,也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自始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若同居期间双方育有子女,则均有抚养、 子女、和承担子女抚养费用的义务,也均享有探望权。
因此,我国法定年龄结婚并没有相关的低保政策,只有我国男性法定结婚年龄是不早于22岁,女性法定结婚年龄是不早于20岁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定结婚年龄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
一、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低保户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居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二、要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各地要本着既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的原则,按照当地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和财政承受能力,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标准。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
各地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时,对第一类保障对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如其原来享受的生活救济标准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按原救济标准发放;对其他保障对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根据 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待遇的优抚对象等人员,其抚恤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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