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范文(生源地助学贷款范文)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范文(共含12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水水”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篇1: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学生基本信息栏学生基本信息栏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范文(共含12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水水”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范文(生源地助学贷款范文)

篇1: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

学生基本信息栏

学生基本信息栏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合同编号,学生学号,学生院系、班级,正常毕业时间”

1.“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合同编号”,三项都是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好的,不需要高校填写,只要核对是否有误即可。

2.“学生学号”由高校填写,如果是老生按照学生证学号如实填写;如果是新生学生入校后学校有学号了,请如实填写。如果暂时没有填写“无”或斜线划掉。

3.“学生院系、班级”由高校填写,务必填写完整院系和班级,如果是老生按照学生证上面注明的信息进行填写;如果是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专业所在院系、班级进行如实填写。如果学生入校后转专业,转入同院系的不同专业,可以在回执单中直接填写新的院系、班级;如果学生转入不同院系不同专业,就必须在此栏中填写新的院系、班级并且高校要出具该生变更院系专业说明的函件,与回执单一同邮寄资助办,用于备案。

4.“正常毕业时间”是由高校填写,是确定学生可享受财政贴息的\’重要法律条款,高校需要如实填写,即入学年份加上学生学制等于毕业年份,只要到**年即可,不需要到*月*日。

高校信息栏

高校信息栏包含“高校名称,高校代码,高校开户行,高校开户行行号,高校账户名称,高校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1.“高校名称”必须填写学校校名的全称,不允许填写简称。

2.“高校代码”填写学校在教育部备案的院校代码。

3.“高校开户行”学校必须认真核对,填写学校在商业银行中开户的信息而且必要填写该商业银行的全称,不能遗漏任何信息。如果是当地商业银行,如“柳州商业银行”没有分行可以不填但是需要用“斜线”化掉分行栏,其他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4.“高校开户行行号”必须填写与“高校开户行”一致的商业银行行号,如果不清楚可以填“无”或“斜线”化掉。

5.“高校账户名称”填写必须要与“高校名称”一致,不能采用简写。

6.“高校账户”如实填写高校开户的账号,填写时字迹清晰,并反复核对,如果填错将关系到贷款发放。

7.“联系人”填写高校财务人员或资助办人员,方便咨询相关账户信息,一律不能填学生名字。

8.“联系电话”填写财务经办人员或资助办管理人员的办公电话。

信息确认栏

信息确认栏包含“确认学生是否在校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欠学费和住宿费情况,借款学生签名,学生盖章”

1.高校必须严格核查老生在校期间是否获得过高校助学贷款,如果本学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就不允许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不确认回执单。

2.“学生欠学费和住宿费情况”高校如实填写该生入校实际需要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合计,不包含杂费等。注意数字大写的规范表述和书写。

3.“借款学生签字”此处必须学生自行签名,并写上签名当天的日期。

4.“学校盖章”高校在盖章之前再次检查以上各项内容是否填写规范,检查无误后方可加盖学校公章确认,并写上盖章当日的日期。

注意事项

回邮时限为学生到校报到日起20个工作日

原则上回执单不允许学生自行填写。

篇2: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

1、本表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内容填写完整,书写格式符合要求,各类信息真实准确。

2、凡标有“*”的数据项为必填项。

3、申请类型:高校在校生填“在校生申请”;今年高考录取新生填“新生申请”。

4、户籍所在地:借款学生进入高校前,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户籍在城镇的从市写到门牌号,户籍在农村的从市写到社。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与资助中心所在地一致;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院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现详细住址:借款学生进入高校前居住地(注意:“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某人户籍在江汉区,但居住地却可能在江岸区)。

6、毕业中学、邮政编码:新生填写高中毕业所在中学的名称(请写全称——学校公章上的名称)及该中学所在地的邮政编码;高校在校生不填写。

7、宿舍电话:高校在校生填写;新生不填写。区号和电话号码间不加下划线或横线,如02788888888(027为区号,88888888为电话号码)。

8、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选择顺序是:父亲——母亲——近亲属——其他。原则上由父亲作为共同借款人,父亲不在家由母亲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均不在家的,由其父母亲委托(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并与借款人一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孤儿由其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并与借款人一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与借款人关系:在“父、母、近亲属、其他”4个选项中,选填正确的选项。

9、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家庭详细地址”:其填写要求与第4、第5一致。

10、高校名称:严格按录取通知书上面学校公章的内容填写。

专业: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面通知的内容填写。

11、年级:填写今年秋季将要就读的年终。新生填“1”,在校大学生=已经在高校就读的年限+1,如:已经读了2年,则填“2+1=3”。

12、学制:填小写数字。如:四年制填4

13、“学校类别1”、“学校类别2”:在所属类别前的“□”中打“√”。

14、申贷原因:在选项前的“□”中打“√”。

15、详细原因:对申贷原因所选项目作详细说明。

16、贷款金额:1000—6000元之间的整百整千数(原则上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家庭特别困难的,申请贷款金额可以高于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但不能高于6000元)。

17、申请期限:指贷款年限,最长。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注: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年限为贷款允许的最长年限,你可以在最长年限内选择较短的年限。

18、申请学年:如申请的学生填:至;

19、高校要求报到日期: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

20、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1、本表一式两份,经办资助中心存一份,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存一份,由经办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篇3:阜宁生源地助学贷款

阜宁生源地助学贷款

阜宁生源地助学贷款【1】

问: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弥补财政助学资金缺口、扩大资助范围、增强资助力度,资助对象是具有中国国籍、诚信守法、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本专科及研究生新生和在校生。

问:我是成人高考入学的大学生,是否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在内的所有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均只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实施,具体包括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普通高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和招收普通生的成人高校(仅限成人高校中的普通生)。

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和审批、一次性发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执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承担,毕业(或提前终止学籍)后的利息由其全额承担,鼓励借款学生提前还贷(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不是国家助学贷款?

答:目前,我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高校在校生向所在学校的合作银行申请办理;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发放,入校前户籍在江苏省的省内外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均可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问:我应该先申请哪种国家助学贷款?

答:同一名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目前,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基本实现政策规定的“应贷尽贷”目标,建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主要面向来自外省且在原户籍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困难的学生。

问: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面向校内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前提是高校必须与经办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开学后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实行高校初审和经办银行终审制度。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手续,展期后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继续攻读学位期间仍可获得财政贴息。

借款学生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毕业离校前须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计划,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签订还款协议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委托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结算代理金融机构,面向江苏籍在省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和新生,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期限按学制加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

学制超过4年或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延长宽限期但不调整贷款期限。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通过贷款资格审查。省内高校在校生,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向所在高校提出资格审核申请。

各地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当年应届高考学生),在每年3-4月份,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高中学校进行贷款资格预认定。在省外高校就读的江苏籍学生,以及贷款资格认定结束后因突发事件急需资助的省内高校学生和应届高考学生,在每年7-9月份向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资格认定。

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其与贷款申请相关的.信息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传输给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系统。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受理,国家开发银行终审通过后贷款资金统一划拨至借款学生本人账户。

申请时须提供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以及:(1)省内高校在校学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通过所在高校贷款资格审查后取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2)应届高考录取新生还须提供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通过所在高级中学贷款资格审查后取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3)就读于省外普通高校的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前两类申请结束后因突发事件急需资助的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息按年计收,学生毕业后第3年起的每年12月21日按“等额本金法”分期偿还本金和当期贷款利息(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年份的8月31日偿还)。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及还款查询方法【2】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关心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逐渐多了起来。其中,有不少同学都疑惑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时间和还款查询方法,下面就来为大家们介绍具体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及还款查询方法。

1、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分为正常还款时间和提前还款时间。

正常还款时间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次还款日为还款当年的9月20号。毕业以后前两年只还利息,后面的时间则需要还本付息。同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最后一年的还款日为当年9月20日。

而提前还款时间则是除11月份以外的每个月都可以进行提前还款。

2、生源地助学贷款查询方法

生源地助学贷款查询方法有三种:

一是可以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sls.cdb.com.cn/进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个的贷款状态、还款计划、还款记录以及个人信息等内容;

二是可登录支付宝平台www.alipay.com/进行查询,查询到的内容包括支付宝的账户充值以及还款情况;

再者可通过助学贷款信息网查询,通过该网站,可查询到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贷款相关政策的内容。

除国家信息网外,另外两个网站进行查询,都需提前注册。

篇4: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

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

篇5: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的助学贷款。

1. 关于放款时间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和资金拨款环节都在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进行。

放款时间各省各县不统一,取决于各省各县审批工作进度。

高校方对审批和放款过程没有决定权,具体放款时间学生需要联系本人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询问。

2. 关于放款方式

生源地助学贷款一旦获批,贷款资金将下发至高校财务账户,学校财务处将资金冲抵学生欠费后,如有多余资金,将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录取通知书中寄送的银行账户)。

3. 关于下一学年的申请

学生在校期间,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只能择一申请。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不能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按学年申请,由于各省各县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有细节上的差别,每学期结束时,学生需要联系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确认新学年的`申请要求,务必在暑假返乡前做好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如学籍证明、无校园地贷款证明、参加困难生认定证明等等,具体请根据各省各县的要求准备),以免返乡后由于资料不全影响新学年的贷款申请。

4. 关于每学年开学初回执单的录入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于每学年开学后2周内,向学校学生处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处根据证明中提供的校验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对学生的学籍注册情况予以确认。

确认后,各省各县资助管理中心方可开展后续的审批和放款工作。

篇6: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篇7: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政策是: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利率项目 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 5.10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 5.10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 5.50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 5.50

五年以上贷款 5.65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

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贷款学生可到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查询还款金额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金还款计划”和“贷款及应还款”。

贷款偿还【2】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1.哪些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为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不含成人教育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低保户家庭;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其他贫困家庭等。

2.初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贷款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推荐意见及其他所需材料,向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派人进行调查、审查、审批,与贷款学生及其共同借贷人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办理完毕后,款项直接汇入其所在学校开户行,用于该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3. 如何办理还款手续?

贷款学生毕业之后的头两年为还本宽限期,可以付息不还本,两年后按合同约定,学生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填表说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最长不超过,最短不低于6年。

5、资格审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而贷款对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是指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申请时无需抵押和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出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积极试点,大部分城市已开始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若高校学生需要了解更多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和信息,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了解和助学贷款申请。

篇8: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一、定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申请借款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国家正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应在本县。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

(1)农村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三、申贷流程

(一)登录系统

1.学生初次贷款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sls.cdb.com.cn/preapply/),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生源地助学贷款。

2.在登录页面中点击“注册”按钮,系统进入到注册的协议页面。

3.点击“同意”按钮。

4.录入基本信息:输入姓名(中间不能有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肃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毕业中学”全称。(参照学校公章的名称)。

5.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的“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当时通知书内容填写;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

6.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点击“下一步”,依次填写完信息。

7.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注册成功。

8.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

(二)在线申请

1.登录系统,进入首页,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弹出“贷款信息新增”,填写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注:贷款金额为住宿费和学费的总和。最高不能高于8000元,最低不能低于1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2.打印表格。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上交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申请表格必须是从系统中导出后打印的表格,除“签字”、“资格审查情况”外,其他必填内容需从网上导出后打印(A4),不得用手工填写。

(三)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

1.●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新生、在校生首贷)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注:在校大学生到村委会/社区或民政部门盖章,新生到村委会/社区或民政部门和毕业学校盖章)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注:申请表不盖章)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5)收费单原件及其复印件。

(6)村委会/社区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等证明。

注:1.申请表及以上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在校生续贷)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注:申请表不盖章)

(2)在校证明或收费单原件及其复印件。

2.签订合同

县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借款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审查合格后与申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

四、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带合同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录入电子回执。县资助中心将借款合同和已录入电子回执的学生资料整理汇总后报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录入的合同电子回执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篇9: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

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

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

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申报程序

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

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注意事项

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

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从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从 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

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

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篇10: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8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篇11: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与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所有在读本专科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特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流程图

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2份)。申请表如上图所示

再次申请

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2份)和学生复印件(2份)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任书》办理申请。

三、贷款办理时间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每年8月1日起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每年9月10日止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每年9月20日止

四、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整数

2、贷款期限:不短于5年(60个月),不超过,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

3、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

4、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同一县(市、区),年龄在25—60岁之间。

五、注意事项

1、贷款一律打到支付宝,故仔细阅读支付宝使用说明。

2、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贷款办理状态。

3、如忘记系统登录密码,可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重置密码。

篇12:如何还生源地助学贷款

目前归还助学贷款的途径是通过签约的支付宝还款。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源地)中心(sls.cdb.com.cn/),查看贷款信息:

可以使用身份证号码或者用户名登陆,如果你忘记了密码,可以通过找回密码找回,如果无法找回,直接打电话给你办理贷款处的教育局,直接告诉他们你忘记密码了,叫他们帮忙找回一下就行。

2、登陆支付宝

支付宝账号在您的借款合同里面可以找到,也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的网站上找到(“贷款及应还款查询”里面有个“还款账号”,那个XXXX.cdb@sina.cn的就是支付宝账号)。

支付宝的密码如果被您忘记了,点击找回密码,会通过同名的邮箱找回,邮箱的账号就是支付宝账号,密码默认是你的6位生日。支付密码也是一样的。

3、往支付宝里面充值或者从其他账户转账。

比如你第一年需要还款500,那你就转500或者充值500到支付宝账户。

4、充值以后,12月20日系统会自动还款,当然,您也可以自己手动还款

一、贷款利率。

执行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二、贷款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办贷机构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贷款到期日),节假日不顺延。

三、还款要求:

1、正常还款: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借款学生毕业后三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可以不还本金,但需要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2、提前还款: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贷款,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提前还款后剩余的贷款金额,仍按照原约定还款方式偿还。,提前偿还的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一次性还清。

四、还款方式:

目前,我县农商银行自学贷款还款方式只支持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亲友到新干农商银行城区支行柜台办理。

后续如有新的.还款方式,会及时公布。

五、逾期未还款:

1、如当年12月21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

2、违约记录将记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对借款人今后的个人信贷消费及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3、逾期超过一年的可在不通知贷款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如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种信息渠道上公布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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