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篇文章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相信很多人对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以及四川省红十字条例原文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四川红十字会大病救助标准?
- 2、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1998修正)
四川红十字会大病救助标准?
根据四川省救助条件和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四川省红十字会大病救助的标准如下:
1. 享受各项社会救济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
2. 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省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及以下的普通家庭。
3. 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省定最低工资标准3倍及以下的青少年家庭。
4.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最低工资边缘青少年家庭的门诊费用减免。
5. 外地移植的常见病种补助标准,如肝硬化、乙型肝炎等。
需要提醒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重大疾病补助标准存在差异,详细信息可以通过当地相关部门或红十字会咨询,以确定自己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救助标准。
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1998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献血、输血工作的管理,保证 用血需求,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 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负责对所属部门及下级政府的献血工作进行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血站和 机构采供血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 。
媒介应开展有关献血的宣传。
各级红十字会应积极参与公民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推动公民献血工作的开展。第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按本条例规定做好本单位或本辖区公民无偿献血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和动员本单位或本辖区的公民参加献血。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按中国人民 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二章 献血与采血第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献血规划和计划,并下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单位。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的职工按计划献血;无工作单位的居民、村民,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计划组织献血。
公民也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向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血站献血。有工作单位的计入其所在单位的年度献血计划完成数内;无工作单位的计入居住地的年度献血计划完成数内。第七条 鼓励本省行政区域内 机关工作人员、大专院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各级 机关应当动员、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每五年献血一次。普通大专院校应当动员、组织学生在校期间献血一次。第八条 血站在公民献血前必须按 规定的标准免费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献血。第九条 公民献血每一次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公民一次献血400毫升的,按两次献血计算。
血站对同一献血者采血间隔期不得少于6个月。第十条 无偿献血的公民,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公民献血后,可休假3天,所在单位应视为出勤。第十一条 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负责采集、提供临床用血。血站建设和开展无偿献血的费用由同级政府核拨。第十二条 设立血站必须经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 有关规定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采供血许可证。第十三条 血站及医务人员应遵守采供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献血检查标准和采血操作规程,并应对采集的血液进行检测,保证采血工作的安全和血液质量。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或采取非法手段强迫、诱骗公民献血。
严禁伪造、转让、租借、涂改献血证件。严禁雇佣他人顶替本单位职工或顶替本人献血。第三章 用血与供血第十五条 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临床需要用血时,凭无偿献血证书和身份证明享有下列优惠:
(一)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三倍的 用血;
(二)献血三年后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 用血;
(三)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终身无偿享用无 用血。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 用血。第十六条 完成献血计划单位的职工和年龄、身体条件不符合献血要求的公民,其 用血按 规定的价格收取成本费。
未完成献血计划单位的职工和符合献血条件而未献血的公民,其 用血费用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第十七条 急诊抢救病人需要 用血时, 机构应当及时给予输血。公民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用血手续。
倡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第十八条 血站应做好血液的储备、管理工作,保障 用血的需求,确保供血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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