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书面提出户口迁移证补办申请。
2、所在学校或单位核实、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由户口拟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未落入证明。
4、由户口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遗失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复印件。
5、要持遗失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复印件和自己的身份证去报社办理遗失声明。
6、等到申请、户口未落入证明、遗失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复印件、以及刊登了遗失声明的报纸这四样东西都齐全了之后,再拿到学校或工作单位去进行下一步的申请补办。

延伸阅读
户口迁移可以网上办理吗
1、网上目前不能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迁户口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或购房等。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购房合同、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集体户口怎么办理落户手续
当事人是集体户口的话,当事人本人是没有户口本的。
现因你要用办理落户手续,你可以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薄上将你个人的“户籍卡”原件从公司借出来,待办理完手续后,再将个人的“户籍卡”原件还给公司就行了。
还有一种方式是,你到你现在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户籍证明”也能用于办理落户手续,其它要提交的证件与资料就与其它常住户口的人办理手续没有任何区别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根据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相关规定,集体户口个人页丢失的,需要本人持身份证、集体户首页原件;
或者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集体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补办。
户口迁移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户口迁移证办理的流程是:
1、先由户口迁移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过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2、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3、当事人再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
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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