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携带本人档案:
1、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劳动合同;
4、社会保险终止缴费通知表;
5、本地城镇户籍携带户口本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一寸近照一张;
6、异地城镇户籍携带暂住证,有效户籍证明,一寸近照一张,农业户口没有失业证, 非农户口去户口所在地或暂住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延伸阅读
失业证如何办理
失业人员办证流程:
1、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中以上毕业证或无业证明、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到街道劳服站办理《失业证》。
2、在街道办完证后,再持上述证件到区劳动服务中心盖章。
失业职工办证流程:
1、先持《终止、解除合同证明》到劳动就业市场报到登记,然后再持户口簿、身份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及《终止、解除合同证明》到街道劳服站办理《失业证》。
2、在街道办完证后,再持上述证件到区劳动服务中心盖章。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3、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
4、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
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
就业失业登记证如何注销
就业失业登记证不用注销,只要做好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即可;
用人单位在为其新招用的劳动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手续时,应到所在地就业管理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并持就业管理部门加盖已办理就业登记戳记的《劳动用工备案名册》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和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或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到受理其就业登记的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管理部门加盖已办理失业登记戳记的《劳动用工备案名册》办理变更或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应在实现就业后持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实现就业的有效证明到本人常住地的县级以上就业管理部门办理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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