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
彩礼如果符合法律要求的可以归还的情形是可以返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延伸阅读
广东彩礼为什么低
1、发达地区,一般都建立了完善的养老体系,不再依靠养儿防老”,对于经济补偿的需求反而会降低。
2、另一方面,彩礼还实现了财富在代际之间的传递。在部分地区,男方家庭将彩礼交给女方,女方则以嫁妆形式带回小家庭,这样就实现了彩礼从男方父母手中到新婚夫妻小家庭的代际转移。越是贫困地区,小家庭越需要从父母手中索取财富。但这种财富索取是单向的,彩礼越高,代际剥削的性质就越严重。
3、所以,越是贫困的地方,各种社会保障就越不健全,代际剥削的压力就越大,彩礼的经济功能就越有存在空间。要想解决天价彩礼,就必须先解决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问题。
女方退婚彩礼钱全退吗
女方退婚彩礼钱一般是无法全额进行退还的。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因给付彩礼方的原因导致离婚的或女方怀孕、流产的,可在返还的数额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解除婚约后如何要求返还彩礼
解除婚约后要求返还彩礼的规定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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