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之初就规定过,一般来说,商业房产是不能变更为普通住宅的。不能因为个人意愿而进行改变。另外,商业住房与普通住宅也是有区别的。除了水电之外,还会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商业土地需要重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商业住宅与普通住宅的区别就在于其土地使用性质和产权性质的差异。首先两者的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商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40-50年;普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其次两者的产权性质不同:商业住宅属于非普通住宅。商业住宅楼特点一般是下层商业网点,上层为民用住宅。普通股住宅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
延伸阅读
商业房屋租赁违约怎么赔偿
商业房屋租赁违约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新农合与商业险报销时有没有冲突
1、补偿型疾病保险:一般先用新农合报销,剩余的部分再由商业险报销,新农合已经报销过的医疗费用不能再重复报销,但没有冲突,两者是互补的关系。
2、津贴型疾病保险:通常按照住院天数以及手术项目给付住院津贴,不按医疗费用报销,与新农合报销不冲突。
3、给付型疾病保险:一般确诊为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则一次性获得保险金,不按医疗费用报销,与新农合报销不冲突。
4、总结来说可以保障疾病的商业险按给付方式可以分为补偿型:津贴型和给付型。其中补偿型疾病保险与新农合是互补的关系,津贴型疾病保险、给付型疾病保险不按医疗费用报销,三种商业险的报销与新农合均不冲突。
商业银行融资现状是什么啊
1、对发展贸易融资业务的战略意义认识不足。有些银行仍然将主要精力停留在传统信贷业务上,导致贸易融资业务被边缘化。客户有资金需求时也习惯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对于贸易融资的功能和特点不了解,加大了银行营销贸易融资业务的难度。
2、缺乏专业化经营的重要保障。
花旗、汇丰等国际领先银行均以事业部形式设立贸易融资部门,专门负责该项业务的营销推动、业务管理等工作。而目前国内大多数银行仍然把贸易融资业务定位在依附于公司业务的产品线条,营销、产品、风险审查、政策管理等分散在多个部门,业务主线不明确,职能边界不清晰,流程环节多,难以形成合力和整体竞争力,也不能满足贸易融资专业化服务和时效性要求。
体制不顺成为制约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主要瓶颈。
3、授信管理与贸易融资特点不吻合。传统授信方法以净资产和资产负债率为基础核定授信额度,而贸易型企业具有净资产少、负债率高、经营现金流量较大的特点,按现行办法无法测算授信额度或授信额度很小,不能满足融资需求。
在业务准入上以信用等级为主要标准,对资信状况一般的客户要求提供抵押担保,使大量净资产较少,但贸易关系可靠、物流和现金流稳定的客户被拒之门外。
4、产品创新难以跟上需求的步伐。目前国际贸易结算的非单证化趋势显著,而国内银行的贸易融资大都集中于信用证项下融资产品,对于汇款结算的配套融资风险难以把控,品种也相对较少,大量贸易融资需求未能满足。
供应链融资也主要集中于单一环节,整合化服务方案的可操作性较差。贸易链中货物及资金流动数据实时传递和动态分析的信息技术平台的建立尚处于初级阶段,不能将信息流与物流、资金流充分匹配起来。 5、业务流程与贸易融资特点不匹配。目前,大多数银行都按照一般信贷业务流程处理贸易融资,每一笔业务都要从支行到分行逐级上报,每一层级又分别经不同部门的审批,环节多、链条长,不能适应贸易融资业务频率高、时效性强的特点。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44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hnhgjc.com/n/862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