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篇文章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相信很多人对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区别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区别以及如何区分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等额和差额的区别是什么
- 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区别
等额和差额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等额和差额的区别是:等额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差额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这种选举的缺陷,主要是选举人对被选举人缺少选择的余地,容易使候选人成为变相的指定当选人,不利于发扬民主和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也往往使选举成为走过场的形式。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不等额选举。差额选举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四十四条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三十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通报。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
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区别
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区别是什么?
1、等额选举就是需要选举多少人,就有多少候选人,全部当选;
2、差额选举就是需要选举若干个人,而候选人要多于选举的数额。在我国一般差额为20%左右,也就是如果要选举10个人,要有12个候选人。
一、等额选举
等额选举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在一些 ,部分或全部采用等额选举作为选举形式。在实行等额选举的时候,投票人的权力仅仅体现在是否决定认可候选人,故选举人的权力较小。
等额选举的优缺点
优点:可以充分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而且在当选人给民众的一个交代同时也得到法律承认。
缺点: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使选民误以为当选者事先内定,影响其积极性。
目前实行等额选举的主要有: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二、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差额选举的优缺点
优点在于:在候选人之间形成了相应的竞争,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有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有助于从制度上切实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也有利于人才的选拔,使优秀人才得以脱颖而出。
缺点在于:如果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
目前实行差额选举的主要有: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以及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
其中,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十;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数应分别多于应选人数一至二人。
生活中如受到不当的对待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44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hnhgjc.com/n/628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