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都“应交”了肯定是负债类阿。
负债类增加记录贷方,减少记录借方。
核算增值税有两个明细科目:在应交税金下的“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的科目设置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一般纳税人以及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延伸阅读
土地增值税记入成本吗
土地增值税不记入成本,土地增值税不属于购买环节的税金,不计入成本。通常情况下,只有购买环节发生的、与资产的购买直接相关的税费,如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才会计入相关资产的价值中。
不是运输企业可以开运输费增值税发票吗
就像简介里面说的,虽然自己也不是运输企业,但是销售方让自己包含了运费,自己也确实支付了运费,对方也把运费付给了自己。这种情况毫无疑问,按照实际情况,当然是可以开具运费发票的。
但是要开具增值税运输发票,不是随意开的。第一种情况可以合并开具。就是把需要货物的金额,跟运输金额开出在一张发票上面。合并开具的时候,合同上也需要注明,包含了运费。而且分别注明了货物的金额以及运输金额是多少。
如果原先没有协议好承包运费,货物发票已经提前开好了,运输费发票需要单独开,这种情况作为不是运输企业就不能开具。需要分开开具增值税运输费发票,虽然不是运输企业。但是实际业务已经发生,如果一定要开,必须先去税局核定运输费的税种。税局核定之后,才能分开开具相应的运输费发票。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代垫运费的情况,就是出车不是自己公司的车,虽然包了运费,但是也是去外面请的车。这种情况可以以代垫运费的方式,直接让运输方把发票开具给自己的客户就可以了,自己只是中间的一个代办方。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法规背景
1、法规背景: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 根据2011年10月2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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