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出口企业是指负责出口货物盈亏的企业,而不是负责办理出口手续的企业。出口企业的具体范围包括:
(1)具有外贸经营权的出口企业。这是指经过外经贸等主管部门批准的、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企业和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这里是指委托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限于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这部分企业有的自身没有外贸经营权,有的则具有外贸经营权。有的生产企业为了直接打入国际市场,实行产销见面,将过去与外贸企业的供货关系改为委托代理出口,在财务上直接承担盈亏,并付给外贸企业手续费。有的外贸企业为了组织货源或出口经营的方便,也委托别的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3)特定出口退税的企业。根据现行出口退税规定,这类企业主要有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对外修理修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出境口岸免税店、列名的“以产顶进”国产钢材的供应企业、指定的将进口原油加工成成品油后销售给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及部分特区内资企业的国内炼油厂。
延伸阅读
退税的票据丢了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办理出口退税可遵循以下操作方法:
(1)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2)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是怎样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主要包括:
(1)由于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
(2)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
(3)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非正式报关意味着不能申请退税吗
非正式报关意味着不能申请退税,一般采用购买申报的形式,即,灵活方便的收汇。可以给海关足够的时间在装货前检查货物,以确保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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