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篇文章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相信很多人对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以及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
- 2、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间提出?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
法律主观: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 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 管辖权 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 答辩状 期间提出。人民 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因此, 管辖权异议 的提出时间必须在 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 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 应予允许。当事人未提出 管辖异议 ,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 有管辖权,但违反 级别管辖 和专属 管辖 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 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 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 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间提出?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 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 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而至于是否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本人认为不需要,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被告超过答辩期限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 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未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其放弃了管辖异议,则受诉人民 有管辖权。但有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形,当事人未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而在超过该期限后提出管辖异议,并未应诉答辩的,此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人民 是否还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本人认为,人民 仍然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并裁定驳回。当事人以何种理由提出管辖异议,在什么时间提出,哪怕该理由根本不能成立, 都不能拒绝审查和裁定。如果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可以裁定驳回。而当事人超期提出管辖异议,无非是裁定驳回的一个理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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