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滦县,设立县级滦州市,以原滦县的行政区域为滦州市的行政区域,滦州市人民政府驻滦河街道滦河西路3号。滦州市由河北省直辖,唐山市代管。
滦县古称滦州,地处环渤海经济圈的京津唐金三角地带。198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沿海地区开放县。山环水抱,生态秀美,是全国唯一具备“三城一证”的县城,是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和全国文明城。滦县在全国县级政府中第一家通过了发展环境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连续多次荣获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被评为“中国滦河文化之乡”、“中国最具投资价值旅游城市”。 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连续多年跻身全省30强,成功培育多个省、市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吴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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