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歌曲,原唱没唱火,翻唱却火了?
就说天后王菲吧,她在2010年的春晚,唱的那首歌,唱完以后不但她自己成功了,还连带着帮助原唱也重新火了。
王菲在上春晚之前,给李健打了声招呼,说春晚我要唱你那首《传奇》,李健很慷慨的说你唱呗,然后这首歌就火了。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还有搞笑地这歌是想哪吒的,毕竟是:
想你时你在脑海(闹海)😂
那时候李健虽然很多好歌,但知名度跟他跟清华同学组的“水木年华”远不能比了。
组合解散之后他的心态也平和,安安静静写歌,才华被不少圈内明星喜欢,王菲还曾去看他的演唱会,非常喜欢他的歌。
王菲唱火了这首《传奇》之后,人们发现背后的李健,竟然如此有才,之后成功参加《我是歌手》,担任《中国好声音》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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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首歌都有其独特的情怀在里面,如毛不易唱的,“天亮了总要散场,清醒的人最荒唐”,有些时候,翻唱不是在简简单单的唱歌,而是带着原唱的情感和自己实际生活的五味杂陈在倾诉。
1.翻唱人可能更适合唱这首歌。2.唱歌的时机不同,环境,场合等因素都很重要。
3.翻唱时的配乐:音效,唱法可能更适应大众口味。
4.平台的推助。
5.翻唱人的水平更高。
站在这个角度说的话,翻唱可能风格不同,更加顺应潮流,而原唱的人虽然是原唱,但他(她)的声音和风格可能并不能完美发挥出歌曲效果。当然也与现代传媒方式有关,一些平台二次传播也促使了翻唱火。
尊重原唱,原唱和翻唱各人有所爱。
原唱没有唱火,翻唱却火了,应该是时势造英雄,有好的时代背景,好的市场定位,好的天赋才能唱火的吧。能把别人的歌唱火,说明这个人本身的实力不弱,还具有很好的眼光。
下面我就和大家聊一聊几首原唱没有唱火的歌,却被翻唱唱火的歌吧。
一、《春天里》,这首歌真的是被翻唱唱火的,原本是汪峰的作品,但是一直不被人熟知,但是在旭日阳刚将他们翻唱的视频发到网络上时,这首歌迅速火起来,而旭日阳刚还凭借这首歌走上了春晚的舞台。
二、《我不后悔》,说真的我一直以为郑源是原唱,也从来没有听到其他的版本,但是真的没想到原唱原来是林志颖唱的,不过把它唱火的还有郑源吧。
三、《阿叼》,原唱是赵雷,这首歌在2016年发布,但是一直默默无闻,直到张含韵在我是歌手中翻唱之后,这首歌和她也火了,尤其是这首歌火得一塌糊涂。
总之还有许多原唱没有唱火的歌,翻唱却唱火了,在这我就不一一的介绍下去了,说的不好别介意谢谢。
抖音上翻唱周杰伦的新歌,构成侵权吗?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版权问题,中国人民真的是在进步啊!
一般来说,这种短视频翻唱是不侵权的。首先他没有独立成曲(成曲的例外),其次他通常是以娱乐为目的(娱乐性广告例外)。所以一般都不算侵权啦。
在我看来侵权的最重要的指标就是:
版权所有者利益是否受损
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受损呢?我简单分为一下几点。(如有疏漏还请见谅)
①商业用途。影视作品,广告等需要支付版权费用。
②非商业的公益广告,以及非商业的影视作品,非盈利公演翻唱,使用作品,需要向作者或作者公司获得许可。
③此外,很多音乐人都是备注了 转载 翻唱备注源作者,商业用途请私信的的,这个时候,你就必须要备注原作者,要不然就侵权
翻唱私带小广告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不构成侵权,因为要依据他的情节来判断是不是达到了侵权的指标。可我觉得抖音里的基本达不到。如果达到了,它火了,自然会有人说的。
并且,短视频的盈利与娱乐间的关系很难划分清楚,即使侵权了,版权方也很难维权。
在法律上来说是侵权的,这个就要看原著作者的心情了,他不起诉你就没事,法律上讲究谁举报谁举证,如果你是条小鱼,不在公共场合用他的歌曲举办演唱会,没有利用他的歌曲做出对他本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像周杰伦这种大咖一般是不会跟小鱼计较的,毕竟他的身份摆在那里,除非你有很大的公众影响力。
抖音上翻唱周杰伦新歌,构成侵权吗?
谢邀。
你好,你说的翻唱歌曲这个现象在现在是很普遍的,但很多人缺乏法律设定的了解,一不小心就侵权了。翻唱别人的歌曲的话,如果没有得到原作的授权就使用,并发布在公众的一些平台或者商业用途,那就涉及到了侵权。有的人也遇到说翻唱歌曲,但是没有被告侵权。那不是你未侵权,因为翻唱别人歌曲上传到了网络平台的话本身就属于是侵权,可能原作或版权所属人管不过来就不管了,或者就是想借你翻唱来提高他曲子的影响力。 但是如果你发到网上引起了广大的粉丝,具有了超高的人气和影响力,那么,原作可能就要告你侵权了。如果你一定要翻唱了这首歌上传到网络,那你需要和原作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获得使用权。并在你的翻唱曲内表明原作名字。
关于著作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参考1.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2.第24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3.第48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歌曲的版权意思是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主要包括:
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另外,明星、艺人、个人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演唱会,电视节目,网络直播,公共场合等,进行翻唱歌曲,或恶搞、改编原作歌曲,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
人们说的“翻唱”实际上是指将已经发表并由他人演唱的歌曲重新演唱,其中根据自己的风格重新演绎但不改变原作品的一种行为。
未经允许、未支付费用进而商业使用音乐构成侵犯音乐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普通用户日常使用、不涉及商用一般不构成侵权。如果用户真到了侵权地步,用户和平台谁担责呢?刘春泉律师说,谁使用谁付费,谁实施谁是侵权人。但像抖音这类平台方也有管理的责任,需要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醒用户禁止使用没有版权的音乐作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网络歌曲翻唱翻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网络歌曲翻唱翻唱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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