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嫖娼,事后和女子成为朋友,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

男子去嫖娼,事后和女子成为朋友,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男子去嫖娼,事后和女子成为了(男女)朋友,他(她)们的行为是否违法?那一日,某男子去柳花巷中嫖娼。“翻云覆雨”之后,某男子对卖淫女子顿生好感转而爱恋不已!卖淫女子对于某男子相见恨晚!某男子

男子去嫖娼事后和女子成为朋友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

男子去嫖娼,事后和女子成为了(男女)朋友,他(她)们的行为是否违法?

那一日,某男子去柳花巷中嫖娼。“翻云覆雨”之后,某男子对卖淫女子顿生好感转而爱恋不已!

卖淫女子对于某男子相见恨晚!某男子对她爱意绵绵!她亦决心弃恶从善追随于他!

某男子与卖淫女子遂成为了男女朋友。“神仙眷侣”指日可待!

几天后,公安机关接到“线报”。某男子违法嫖娼的行为被举报。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某男子与卖淫女子,他(她)们对嫖娼卖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他(她)们亦告之公安机关,他(她)们现在已成为了男女朋友。

公安机关认为,某男子和卖淫女子嫖娼在前;男女朋友在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某男子与卖淫女子予以罚款和五日的行政拘留。

某男子与卖淫女子虽然被罚,他(她)们却仍然兴高采烈!

26岁男子杨某,通过某社交软件联系了女子小茜,两人经过一番商榷后,最终以一千元的费用达成了非法交易协议,并相约在线下某酒店见面。

随后,男子杨某便提前订好了酒店房间,并把房间号发给了女子小茜,而小茜最后也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赴了约。当两人在酒店房间见了面后,随即便发生了关系。

事后,男子杨某亦按照事先约定,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支付了费用。而两人躺在床上闲聊期间,竟发觉彼此兴趣相投,很是聊得来,大有一番相见恨晚的感觉。

当两人聊了一段时间后,男子杨某居然对小茜心生好感,和她成为了朋友。两人又在酒店房间温存了片刻后,便一起携手离开了酒店。

然而,让男子杨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几天之后,他竟然因为++嫖娼,被警方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原来,不久之前,女子小茜在其他酒店从事非法交易时,因遭人举报,被警方当场查获。

而警方通过查看女子小茜的手机聊天记录以及转账记录,顺藤摸瓜又发现了好几名曾与小茜发生过非法交易的人员,而这其中就包括男子杨某。

不过,在警局里,面对警方的讯问,男子杨某却拒不承认自己属于嫖娼。因为,男子杨某认为,他和女子小茜已经成为了朋友,因此,警方凭什么认定其属于嫖娼呢?

对此,本文认为:

++++,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关系的行为。

因此,++++有三大构成要件:不特定的对象之间、有金钱财物上的交易、发生了关系。

本案中,男子杨某与女子小茜通过某社交软件结识,之前并不认识,而且两人在线下也从未见过面,因此,两人属于不特定的对象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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